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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6年研究生拟录取阶段工作安排

来源: 作者:yiyang 时间:2026-06-02 15:34:03 打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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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为做好202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,现将近期拟录取阶段有关事宜温馨示如下

  一、拟录取阶段材料审查

  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将审核拟录取考生相关材料,请保持通信畅通,如有反馈,请在规定时间按要求修改,以免影响后续拟录取工作。

  二、录取通知书发放

  (一)拟EMS邮寄2026年研究生录取通知书,邮寄地址默认为报名时研招网所填通讯地址,如需修改请于6月9日前登录财科院研究生院官网填报。

  (二)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》通过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”在线签约;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》盖章后,随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

  三、学费缴纳及奖助学金发放

  (一)银行卡信息填报。奖助学金和医药费报销款通过建设银行账户发放,请自行办理或使用个人已开户建设银行借记卡(一类账户),并于6月9日前登录填报银行卡信息。

  (二)学费缴纳。收到农业银行缴费短信后请按如下操作步骤:

  微信小程序搜索“农行微缴费”,搜索框输入“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”,点击“学费”,按提示输入学生姓名、身份证号,可查看学生本人缴费信息,点击“缴费”,选择微信支付完成支付。

  四、党团组织关系转移、档案邮寄、户口迁移

  (一)党、团组织关系转移

  1.财科院仅线下转接党员组织关系,中共党员请入学报到时自带《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》(在有效期内)。介绍信抬头:财政部机关党委;接收单位:中国共产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委员会。介绍信须由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出具。

  2.共青团员请通过“智慧团建”系统转接团组织关系。团委全称:中央和国家机关财政部机关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团委。

  操作步骤:智慧团建-关系转接-填写转出信息(联系方式)-转入组织不属于北京(否)-转出原因(升学)-申请转入组织(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)-输入(中央和国家机关财政部机关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团委)-提交申请

  若原组织在“北京共青团”,则需转至“智慧团建”。操作步骤:北京共青团-我的组织-转至外部系统团组织(升学)-京外支部所在省份(中国和国家机关)-京外支部全称(中央和国家机关财政部机关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团委)-提交申请

  (二)档案邮寄

  1.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送达。

  2.全日制非定向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(非在职)的录取考生请在入学报到前将个人档案和党组织材料通过EMS邮寄至财科院,接收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前或2026年8月24日后。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,联系部门: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(324室),联系人:伊老师,联系电话:010-88190380,88190325。

  (三)户口卡或户口迁移证

  1.北京生源(指北京本地户口,不包括高校集体户)、培养方式为定向的拟录取考生不迁入户口。

  2.非北京生源且培养方式为非定向的拟录取考生自愿迁户,如需迁入,请在报到2周内以班级为单位提交户口卡(京内迁入)或户口迁移证(京外迁入);如不迁入,提交放弃迁户申请(报到后另行通知)。

  3.户口迁移证须符合以下要求:

  (1)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、出生地、籍贯、身份证编号等关键信息项目必须准确清晰,如有改动应加盖迁出地派出所户籍专用章;

  (2)出生地和籍贯两项须填写至省市级或省县级;

  (3)迁往地址应为“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”;

  (4)右下角及左侧接缝处应加盖迁出地派出所户籍专用章;

  (5)右下角印制时间为2015年及以后。

  提交户口迁移证前,请依照以上开具要求逐项自查,与其中任意一项要求不符的,须退回开具部门重新办理。

  4.新生落户周期较长,约在入学次年3月完成,如需办理身份证、护照、签证、银行卡等业务,请在开出户口迁移证之前完成。

  五、联系方式

  1.招生咨询,联系人:伊老师 88190380,王老师 88190325。

  2.党组织关系,联系人:梁老师 88190326。

  3.团组织关系,联系人:石老师 88190481。

  4.户口、档案,联系人:金老师 88190531。

  5.学费,联系人:刘老师 88190580。

  6.宿舍,联系人:胡老师 88190719,李老师 88190483。

  7.招生咨询邮箱:ckyzsb@chineseafs.org。

  拟录取硕士信息填报请点击

  拟录取博士信息填报请点击

 

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

2026年6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