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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
为做好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(以下简称推免生)工作,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指示精神,结合本院实际,制定本工作办法。
一、复试原则
(一)坚持科学选才原则。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,科学制定复试方案,科学设计复试内容,严格复试考核标准,坚持全面衡量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、宁缺毋滥,确保推免生招生质量。
(二)坚持公平公正原则。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免生相关文件要求,严格考生资格审查、严格复试过程管理、严肃考风考纪,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。
(三)坚持全面考察原则。在对考生德、智、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,突出对专业素质、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综合考察。
二、专业目录

三、复试安排
(一)复试地点: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。
(二)复试时间:2026年9月19日。
(三)具体安排:

四、复试说明
(一)资格审查
1.查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。
2.面试顺序在资格审查时抽签决定。
(二)注意事项
1.考生须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,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领取《准考证》。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、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者,取消复试资格。已被录取者,取消硕士录取资格。已入学者取消学籍,并进行退学处理。
2.面试中途不得离场,违者取消面试资格。
五、录取
1.面试成绩是考生的复试成绩,满分100分。按照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统一排序,结合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接收名单。
2.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3.接收工作通过“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(免初试、转段)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”进行。
4.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于10月中旬在本院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。
六、联系方式
招生咨询电话:(010)88190380 88190531 88190582
招生工作邮箱:ckyzsb@chineseafs.org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324室招生与就业办公室
附件: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
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
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
2026年9月17日